• Charlesworth

想必在审稿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,如遇到前期未发觉的利益冲突、发现自己相关专长不足以审查稿件所有部分等等问题,出版伦理委员会(COPE)也给出了一些非常好的建议。

在进行审查时给同行审查人以下建议:

● 若有发现当初接受审查时未察觉到的利益冲突,或是有任何因素让自己无法给予公正且无偏见的审查意见时,请立即通知期刊,以寻求协助与建议。
● 当遇到可能会导致审查要求被撤回的问题时,审查人应该避免查看稿件以及相关的资料,并等待期刊给予指示。
● 仔细地阅读审查稿件、相关补充资料(例如:审查人指南、道德规范与政策声明、或附加的资料档)、以及期刊说明,对于要进行完整审查所需的资讯,如果有什么部分是不清楚的,或是还需要补充一些遗漏、不完整的项目,请与期刊联系。
● 如果发现自己的相关专长不足以审查稿件的所有部分,请尽早让期刊知道。若审查人等到缴交审查意见时才做告知,将会造成审查进度的延迟。
● 稿件审查不应涉及其他人,除非有得到期刊的允许,否则即便是自己正在指导的年轻研究者,也不该有所接触。任何有帮助审查的人,皆应该被记录与包含在审查意见的报告中,这样期刊始能记录稿件审查的协助者,并且让他们也可以得到应得的回馈。
● 对于所有稿件内容与审查细节予以保密。
● 当遇到一些状况使审查人无法准时缴交审查意见时,请主动与期刊联系。若仍被要求继续负责审查,请提供可以完成审查的准确预估时间。
● 在双盲审查的情况之外,如果因察觉到作者的身份,而导致潜在的利益冲突浮出表面,请务必要通知期刊。
● 如有遇到以下情况,请通知期刊处理:1.有发现任何不正当的行为;2.对研究伦理有所疑虑;3.觉得稿件内容与同时投稿于其他期刊的文章,或者是与已发表的期刊论文有极大的相似性;4.怀疑在研究进行的过程中、或者在撰写与投稿文章之时,有发生过不良行为。审查人的这些考量仍在保密原则的范围内,不应对外有所泄露,而且若期刊没有请求进一步的资讯或建议,审查人亦不该私自进行更多的调查。
● 不应蓄意地拖延审查进度,藉由迟交审查意见、刻意要求期刊或作者提供不必要的额外资讯,以达成拖延时程的意图。
● 确保审查意见是基于稿件内容的价值所做的评估,不会正向或负向地受到个人、财物、偏见、或其他考量所影响。
● 在没有期刊的允许之下,请不要直接与作者联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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